試算工具
先用數字感受風險與目標,幫你做個簡單的財務體檢。
遺產稅扣除額試算
以 114 年度(2025)公告金額計算:
| 免稅額 | 1,333 萬元 |
| 配偶扣除額 | 553 萬元 |
|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|
每人 56 萬元 (未成年者另按距 18 歲成年的「每年 +56 萬」加計) |
| 父母扣除額 | 每人 138 萬元 |
|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| 每人 693 萬元 |
| 受扶養兄弟姊妹/祖父母 | 每人 56 萬元 |
| 喪葬費扣除額 | 138 萬元 |
| 不計入遺產總額 | 日常生活器具 100 萬元 + 職業工具 56 萬元 |
Step 1:家庭成員結構
以「被繼承人死亡當日」的實際親屬狀況為準。拋棄繼承、代位繼承等特殊情況,仍以實際可扣除數額為限。
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配偶身分者,得適用配偶扣除額。
以實際有繼承權且未拋棄繼承者為準。
依國稅局實務:「距屆滿成年之年數,不滿 1 年以 1 年計」,現在成年年齡為 18 歲。
此欄不填視同皆已成年。
仍在世且為繼承人者,每人可享父母扣除額。
指依法認定由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與祖父母,每人得享 56 萬扣除額。
若有未成年兄弟姊妹,其距 18 歲成年年數的加扣額,本版暫未細分,需自行補充評估。
限配偶、直系卑親屬、父母、受扶養兄弟姊妹與祖父母範圍內,每人可以再加扣 693 萬元。
Step 2:喪葬費扣除額
目前喪葬費扣除額為 138 萬元,一般實務上多為適用。
*本工具僅計算免稅額與「固定金額扣除額」,債務、醫療費、未繳稅捐等按實際金額扣除部分,請另行評估。